碩士班論文口試作業流程
一、論文題目及摘要確定前:研究生須於學位論文撰寫初期,與指導教授確認論文題目及內容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
二、研究生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送交系所審查之時間點:本系研究生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摘要)必需送系「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時間訂於「口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10日(約每年2月底及9月初,詳 細日期將配合本校行事曆,公告於系網最新消息)」。並自112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適用。
三、口試題目、日期確定前:
1.口試前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線上登錄,下載相關表件:1.審定書、推薦書、授權書、注意事項及繳交圖書館碩士論文參考樣式(書背學年度必填)、口試評分表、本校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等。 請確實依本校〔 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辦理學位考試。未符合畢業應修規定者,不得申請口試。
2.111學年度起,學生應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7條規定,於學位考試前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學位考試當日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參考。學生須登入學生資訊 系統列印並填寫本校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聲明書正本請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送交教務處研教組,原創性比對報告書交系辦及研究室各留存一份備查。
3.本系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標準為:除實驗及參考文獻外(即聲明書內如勾選▓本人使用 Turnitin 之篩選工具者,只能勾選▓排除參考文獻),相似度需低於30%(本系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範例。)。
5.請詳閱教務處研教組公告之「學位論文編排規則及注意事項」
四、務必於口試前繳交:
3. 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學生資訊系統內印出)(自行留於印製論文時使用)
5. 在校成績單 (需修畢本系研究所核心四選一課程及英語4學分或相當於TOEIC 550以上證明)(口試前必繳交)
(請自行檢視必修課程0學分的書報討論(一)及(二)、工程專題 討論及24學分的專業課程是否修課完成,110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請參考110學年研究所必修課程)
(105學年度後入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列入為必修課程, 未通過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及修畢本學期課程仍未符合畢業應修規定者,依規定不得申請口試。)
6. 英文畢業門檻證明 (前項在校成績單上載明大學部英語4學分或請檢附相當於TOEIC 550以上證明文件(不限年份))(口試前必出示證明)
7. 學位考試當日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五、口試五日前繳交:
【材料系口試費動支作業管理辦法】..系辦帳務管理者: 林小姐(分機#3631)。
þ 因國內 COVID-19 疫情嚴峻,若非常時期,同學【不得面訊】口試資格或畢業考試,而以【視訊】方式進行,不得親辦:【口試費印領清冊】登錄帳務管理流程時,請拍攝傳回帳務Line組群,待系辦登錄序號帳務後通知。
六、口試費請款作業:
各教授研究室帳務管理者領回: (1)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 (2) 博、碩士口試委員-匯款基本資料表 ,(請外校口試委員-提供受款人帳號相關資料,校內口試委員-提供個人基本相關資料),核銷繳回後,待學校直接匯入款項。 þ若非常時期,同學以【視訊】方式進行口試資格或畢業考試,請注意口試費印領清冊,不得給付【外校】口試委員交通費(=0)。
七、口試當天:
1.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及報告書(111學年度起畢業生均需要)給委員參考。
2.口試評分表及學位考試委員會審定書(要有條碼)交口試委員簽名。
八、口試後五日內繳交:
1. 每位口試委員已簽名之審定書(蓋主任簽名章後,取回放於論文內)、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及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及報告書(111學年度起畢業生均需繳交)送系辦姚小姐。
九、離校手續辦理:
3. 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本校離校手續單,請指導教授簽章後,辦理離校流程。
4. 論文(系辦只收翠綠色封面平裝本)一本交系辦,另交圖書館一本平裝本(也是翠綠色) (系辦收到論文始可送論文口試成績及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至研教組,研教組收到口試成績登記表及聲明書後,研究生才可至研教組辦理離校手續。)
十、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