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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論文口試作業流程

一、研究生須於學位論文撰寫初期,與指導教授確認論文題目及內容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
二、博士生除資格考核時以「博士論文構想書」方式口試通過,且口委確認學生學位論文確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者外,
    其餘博士生,
    須於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或最遲於學位考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10日(請至「學生資訊系統」下載
    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將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提送「本系學生學術審查委員會」
    審查,確認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未依規定期限提送審查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於學位考試時,學位考試委員會(於學位考試評分表上勾選)再複核論文題目及內容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
    自112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適用(學號112以後的研究生)。  

三、口試日期確定前:   

 1.申請學位考試前,請登錄「學生資訊系統」論文、指導教授資料輸入系統登錄學位考試委員資料及填寫與列印相關表件,並確實依本校
 〔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辦理學位考試。研究所學位考試相關規定,請參閱
https://reurl.cc/8oaG5o
 2.學生應於學位考試前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並於學位考試當日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3.本系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標準為:排除實驗及參考文獻外(即聲明書內如勾選▓本人使用 Turnitin 之篩選工具者,
 只能勾選▓排除參考文獻),相似度需低於30%
(本系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範例)。

 4.圖書館〔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5.教務處研教組公告之「學位論文編排規則及注意事項」。

  四、博士學位考試向「本系學生學術審查委員會」提案:
   1.已發表期刊論文(需附論文Papers List及全文並請Mark申請人及指導教授姓名)篇數規定請參考:
   3.論文初稿(夾好無須裝訂)及提要(摘要需再印出一份)。
   4.指導教授推薦書。(學生資訊系統內下載)
   5.博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學生資訊系統內下載)
   6.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學生資訊系統內下載)(委員五至九人,其中校外委員須三分之一(含)以上。
     (未具教師資格之委員,請依本系訂定之碩博士學位考試提聘資格認定標準註明:其是否符合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
     規則第五條第二款第三目或第四目資格之認定基準)。(另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七條第五款學位考試應以實體方式進行為原則,如部分學位考試委員無法參與實體口試,由系所自行決定前開委員得否採       同步視訊方式進行;如全部學位考試委員或學生個人需採同步視訊方式進行,須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
   7.歷年成績單(需有註明博資考通過的年月)(105 學年度起入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如未通過,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8.英文畢業門檻證名文件 (在校成績單上載明修畢大學部英語4學分或請檢附相當於TOEIC550以上(含培力英語
    能力檢定)
)(請出示正本證明並繳交影本,不限考取年份)
   9.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
 
五、「本系學生學術審查委員會」通過後簽請校長批准: 
   1. 簽呈(會辦單位須會:研教組、後會總務處文書組決行層級註明:第一層決行)、博士班委員聘函(需與簽呈同文號「續辦」創聘函,決行層級須註明:第二層決行才能送院長代決行)。(校長批准後簽呈影本系辦留存,委員聘函及論文初稿請自行抽送委員)。簽聘博士口試委員及聘函範例
   2. 系務會議紀錄 (由系辦提供)。
   3. 請檢附有條碼之博士論文考試申請書、指導教授推薦書、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等文件
   4. 論文初稿(論文初稿內容、格式須裝訂與正式論文一樣,內容未完成部分先放空白)及摘要(要從初稿內印出來,中英文皆可)。
   5. 歷年成績單(需有註明博資考通過的年月)。
 
六、簽呈校長批准後口試前五日,依【材料系口試費動支作業管理辦法】..系辦帳務管理者: 林小姐(分機#3631)。
 (1) 請先下載【填妥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各研究生填具口試印領清冊後,擬請教授<簽准>後,並至系辦帳務櫃檯辦理口試費登錄帳務管理流程
 (2) 待系辦登錄序號帳務後,通知各教授研究室帳務管理者領回,請自行上會計請購系統 key in 核銷 <如:範例>  ...     碩、博士口試費印領清冊黏存單
þ 因國內 COVID-19 疫情嚴峻若非常時期同學【不得面訊口試資格或畢業考試,而以【視訊方式進行,不得親辦:口試費印領清冊登錄帳務管理流程時,請拍攝傳回帳務Line組群待系辦登錄序號帳務後通知
七、口試費請款作業:
  各教授研究室帳務管理者領回: (1)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 (2) 博、碩士口試委員-匯款基本資料表 (外校口試委員-提供受款人帳號相關資料校內口試委員-提供個人基本相關資料),核銷繳回後,待學校直接匯入款項þ若非常時期同學視訊方式進行口試資格或畢業考試,請注意口試費印領清冊,不得給付【外校】口試委員交通費(=0)
 
八、口試當日:
    1.   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提供口試委員參考。
    2.   口試評分表及學位考試委員會審定書,請口試委員簽名。
 
九、口試後五日內繳回: 
    1. 口試委員已簽名之審定書(請務必確認論文題目是否修改正確,系辦蓋主任簽名章後取回,置放於論文內)、博士學位考試評分表及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送交系辦。 
   
2. 繳回 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 核銷粘貼憑證(請口試本人及指導教授簽章) 及附件匯款基本資料表。至系辦帳務管理者櫃台: 林小姐(分機#3631)
 
十、離校手續辦理:
1. 學生資訊系統列印本校離校手續單
2. 填寫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問卷(承辦人林佳萱小姐#3635)
3. 論文(粉藍色封面,系辦只收平裝)一本,另交圖書館一本精裝本(紅色) 。
(系辦收到平裝本論文後,始可送論文口試成績及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至研教組,研教組收到研究生口試成績及聲明書後,才可至研教組辦理離校手續。)
4.【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必須利用學生資訊系統帳密登入線上填表列印。「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為系統直接帶入欄位值,不須手寫 (右上角會有學號條碼)。網址:
https://libraryfile.lib.ntust.edu.tw/etd-db/docs/embargoform.pdf
 
十一、變更論文題目申請書 :
    變更論文題目申請書(Application Form for Changing the Thesis/Dissertation Title)(研教組網頁下載)
    若學生於口試後欲變更論文題目,請學生填妥此單,經指導教授與系所簽章核可後,提交至研教組。
 
十二、相關表格:
   1.  簽呈及博士班聘函範例,簽呈(會辦單位須會:研教組、後會總務處文書組決行層級註明:第一層決行)、博士班委員聘函(需與簽呈同文號「續辦」創聘函,決行層級須註明:第二層決行才能送院長代決行)。